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2025.4.3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1号)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行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利益转移事项,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标的为贷款授信。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为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集团成员有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沂市青鹤豪华商贸有限公司。
1.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房地产业,法定代表人杨宙策,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新沂市大桥西路1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新沂市青鹤豪华商贸有限公司,属于批发业,法定代表人杨宙策,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新沂市新安镇国际商贸城二期6号楼14号,经营范围: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陶瓷卫浴、非机动车配件、五金电器、水暖器材销售;装饰装潢设计、施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杨宙策,集团成员新沂市青鹤豪华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3796.98万股,占比6.35%,集团属于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金额11415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4.36%。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1.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本行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向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授信11415万元的议案》,同意向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授信11415万元,期限贰年。
2.董事会决议情况。本行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讨论《关于向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授信11415万元的议案》,通过会议表决同意向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授信11415万元,期限贰年。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董事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听取该笔关联交易情况的汇报,审阅相关材料,并提出意见:
徐州正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为我行关联方,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集团客户现经营一般,现金流短缺,短期内难以偿还贷款,为化解处置该集团贷款,我们认为确实是公司经营所必须事项,内容符合以往的交易惯例,遵循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利率按总行相关规定执行,交易金额公允、合理。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是按内部正常审批流程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