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各位股东:
经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第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6月28日下午3:00开会,会期半天。(签到时间为2:00-2:50)
二、会议地点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成员;
2.邀请的上级领导、见证律师;
3.大会工作人员。
四、会议主要议程
(一)审议以下报告和议案
1.听取并审议《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听取并审议《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
5.听取并审议《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7.听取并审议《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讨论上述各项议案,并进行表决。
(三)通报《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四)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五)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20日
2.登记地点:股东所在地的新沂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六、其他事项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但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办理登记和出席会议时,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法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应法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
4.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5日,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行。
七、联系方式
新沂市钟吾路163号农村商业银行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徐先生
联系电话:18061107167 18061107962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