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1号)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行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利益转移事项,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标的为信贷资产,由本行对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3户、金额17570.15万元贷款打包收购。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为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金融业,法定代表人孙燕山,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邳州市明德智园小区A幢002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比58%,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金额3898.78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25%。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1.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本行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收购邳州陇海村镇银行不良资产的议案》,同意收购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3户、金额17570.15万元贷款,交易金额3898.78万元。
2.董事会决议情况。本行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讨论《关于收购邳州陇海村镇银行不良资产的议案》,通过会议表决同意收购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3户、金额17570.15万元贷款,交易金额3898.78万元。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董事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听取该笔关联交易情况的汇报,审阅相关材料,并提出意见:
本次不良资产收购事项具备充分合规依据,贴合监管要求与徐州地区农商银行改革大局。是本行履行主发起行责任、配合徐州地区农商银行统一法人改革、化解村镇银行存量风险的重要举措,决策背景合理、政策依据充分。
本次资产收购流程规范、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本次拟收购不良资产合计17570.15万元,涵盖表内抵押类不良及表外核销不良各类资产。新沂农商银行严格履行尽职调查程序,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江苏海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外部尽调与评估,同时完成内部尽职调查,充分核查资产真实状况与风险底数。本次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按照内外评估“孰低”原则,最终确定收购价格为3898.78万元,定价客观公允,交易程序公开合规,不存在损害新沂农商银行及全体股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不良资产收购议案,认为该事项合规合法、定价公允、风险可控,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八)其他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