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华信5000万元授信)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1号)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行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利益转移事项,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标的为授信业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塑料制品业,法定代表人李振斌,注册资本10277.50万元,注册地址:新沂市大桥东路189号,经营范围:智能卡基材、环保型新材料(土工膜、透气膜、装饰装潢片膜)、新型包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为本行外部董事,属于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金额5000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78%。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1.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本行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向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的议案》,同意向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壹年。
2.董事会决议情况。本行于2025年6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讨论《关于向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的议案》,通过会议表决同意向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壹年。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董事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听取该笔关联交易情况的汇报,审阅相关材料,并提出意见: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为我行关联方,公司运营正常,收益稳定,整体授信风险可控,同意为企业办理授信5000万元整,期限一年,相关要求按本行制度及授信意见执行。我们认为确实是公司经营所必须事项,内容符合以往的交易惯例,遵循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利率按总行相关规定执行,交易金额公允、合理。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是按内部正常审批流程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