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农商行2024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6月30日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报告主体: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 披露主体
1.1编制说明
1.1.1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中也简称“新沂农商银行”“本行”“我行”)单独发布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本报告阐述了2024年度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回应监管机构和各利益相关方的期望与关注,全面展示了新沂农商银行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积极态度与行动。
1.1.2报告范围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时间范围涵盖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部分信息涉及以往年度。除另有注明外,本报告以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包含下辖分支机构数据。
1.1.3编写依据
本报告根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银办发〔2021〕119号)和《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试行)》(苏银发〔2024〕49号)的要求进行核算编制,并参考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披露全球性标准》。
1.2基本信息
1.2.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589963802F
联系电话:0516-88927411
地址: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路163号
1.2.2机构介绍
新沂农村商业银行是经批准设立的一级法人金融机构,目前下辖36个营业网点,员工545人。设有物理网点36个,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249个,注册资本金5.98亿元,资产总额291.55亿元;整体呈现出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壮大、资产质量持续优化、电子银行业务持续增长、经营能力持续向好、监管指标持续改善的经营态势。秉承“惠农兴商,稳健行远;阳光规范,尽职守则;爱行敬业,至诚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近年来,先后荣获“年度最佳普惠金融创新中小银行”、“新时代中国经济创新企业”等荣誉。
第二章 年度概况
2.1目标愿景
2.1.1环境、绿色金融相关目标设置情况
我行制定了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包括强化绿色产业贷款支持,通过差异化贷款政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授信额度等措施构建多元化绿色贷款支持体系,助力区域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以“双碳”目标为指引,研发绿色贷款、债券、基金等产品,提供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赋能乡村绿色振兴发展,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创新涉农绿色金融产品,完善服务网络,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完善绿色项目评估认证,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和先进技术手段,确保金融资源精准投向绿色项目,防范风险。
在绿色运营发展目标方面,我行深化绿色低碳理念教育,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员工认知水平,倡导绿色办公生活理念;构建绿色低碳办公环境,推行节能节水节材措施,推广清洁能源,建立绿色采购制度,加强废弃物分类回收;绿色优化运营流程,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推进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发展线上金融服务,优化无纸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完善政策制度流程,加强绿色项目环境风险评估管控,运用先进技术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稳健运营。
2.1.2环境、绿色金融相关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我行绿色信贷余额共计18858万元,较年初增长3778万元,增幅25.0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利率3.57%,低于一般贷款1.62个百分点。
2.2战略规划
在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框架下,我行始终将绿色信贷作为战略转型的核心抓手,系统构建了“战略引领、制度保障、机制创新”三位一体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通过制定《绿色信贷发展规划》,明确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聚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建立动态调整的绿色产业目录清单;同步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优化绿色信贷审批流程,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等专业化运营机构,配套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与风险管控能力。
2.3政策内容
制定可持续发展计划与信贷行业政策:将可持续发展提升至银行战略层面,以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为价值导向推广绿色信贷。因行业性指导政策是绿色信贷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所以需制定细致政策,助力银行实践并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
强化绿色信贷授信管理:授信是落实绿色信贷、降低环境风险的主要手段,银行要树立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双高标准”意识,严格信贷准入。同时形成绿色信贷决策机制,再造管理风险流程,规范审批操作、优化流程、制定审批办法,并引入专业评估咨询。
落实贷后跟踪与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持续跟踪监测机制,将环保风险管理融入日常贷后管理,理顺预警流程,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退出类客户加强管控。在绿色信贷管理中,分设岗位、分权限管理,形成制约机制,落实贷款责任问责制。
2.4行动措施和主要成效
2024年,新沂农商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在支持重点项目、产业升级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绿色信贷作为国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金融工具,是以信贷资源配置为核心载体,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精准流动的系统化制度安排。我行通过以下三个维度发力,锚定绿色金融发展目标,促进地区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正向激励机制,通过优化贷款产品结构、灵活配置融资期限、合理确定授信额度等方式,构建专项金融支持体系,重点保障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修复等绿色产业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逆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未达到环境准入标准、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和企业,实施停贷、缓贷、提前收回贷款等全周期信贷管控措施;三是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体系,将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因素纳入客户信用评级与风险定价模型,引导借款人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金融风险防控与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机统一。
第三章治理结构
3.1组织架构
3.2绿色金融治理架构拟采取的方案
一、绿色金融治理组织架构
(一)“三会一层”绿色职能升级
在现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基础上,明确各层级绿色金融职责。股东大会将绿色金融战略纳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审议范畴,在年度股东大会中设置绿色金融专项议程,对重大绿色金融投资、绿色金融长期规划等进行表决。董事会负责制定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风险状况的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绿色金融专题董事会会议,审议绿色金融政策、产品创新、风险限额等重大事项。监事会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合规性、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监督,每年对绿色金融治理体系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监督报告。高级管理层负责落实董事会制定的绿色金融战略,制定具体的绿色金融业务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在全行的开展。
(二)设立绿色金融专门委员会
在董事会下设绿色金融委员会,成员由具备环境、金融专业知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绿色金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政策和目标;审议绿色金融业务准入标准、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框架;监督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业务推广及风险管理;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在经营管理层层面设立绿色金融业务部,作为绿色金融业务的执行部门,负责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具体业务的开展,与各分支机构协同推进绿色金融业务落地。
二、绿色金融制度与流程
(一)制度体系完善
在现有的授权管理制度基础上,明确绿色金融业务授权范围和审批权限。建立绿色金融业务全流程管理制度,涵盖项目评估、信贷审批、资金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制定绿色金融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与社会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的标准和方法,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监管要求和国际通行标准,定期披露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环境与社会风险状况、绿色金融绩效等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二)业务流程优化
在业务战略层面,将绿色金融纳入公司整体业务战略,明确绿色金融业务在公司业务中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在风险偏好设定上,充分考虑绿色金融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特征,制定合理的绿色金融风险偏好。建立从绿色金融战略到风险政策的有效传导机制,确保风险政策能够支撑绿色金融战略的实施。优化绿色金融业务流程,在项目评估阶段,引入专业的环境评估机构对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在信贷审批环节,设置绿色金融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在贷后管理阶段,加强对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绿色金融监督与保障机制
(一)监督机制强化
监事会监督评价委员会将绿色金融业务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定期对绿色金融业务的合规性、风险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价。履职考评委员会将绿色金融工作成效纳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在绿色金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未能履行绿色金融职责的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绿色金融业务的审计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绿色金融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问题。
(二)保障机制建设
建立绿色金融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引进等方式,培养和储备一批既懂金融又懂环境、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大对绿色金融业务的资源投入,在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建立绿色金融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对创新成果显著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四章政策制度
4.1公司政策
一、总体要求
本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全面深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系统性推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
二、组织架构管理
(一)管理体系构建
构建专业化绿色信贷管理体系,明确信贷管理部作为绿色金融核心管理部门,全面统筹绿色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工作。
(二)部门职能范围
其职能涵盖战略规划、政策制定、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等多个维度,通过建立集中化、专业化的管理机制,确保绿色信贷业务有序开展,实现对业务发展方向的精准把控与高效协调。
三、政策支持管理
(一)利率定价机制优化
积极落实绿色金融优惠政策,通过下调绿色贷款利率,降低绿色产业融资成本,增强绿色信贷产品市场竞争力,以价格优势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助力绿色产业蓬勃发展。
(二)政策制度体系完善
制定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及信贷行业政策,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纳入银行核心经营理念。
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至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履行作为价值导向,大力推广绿色信贷业务。
加快构建完善、细致的行业指导政策体系,明确授信审查标准与界限,为绿色信贷业务实践提供坚实政策支撑,有效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融资。
四、授信管理
(一)授信业务原则
授信业务是落实绿色信贷政策、防范环境风险的核心抓手。我行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与环保政策法规,在信贷业务发展中牢固树立产业政策标准与节能环保标准“双高标准”意识。
(二)项目与企业选择
在项目与企业选择环节,从严把控信贷准入门槛,要求申请信贷支持的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国家产业政策标准与节能环保标准,确保信贷资金精准投向绿色低碳领域。
(三)决策机制构建
构建符合绿色信贷理念的科学决策机制,优化决策流程,提升决策的专业性与准确性,为绿色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五、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控流程优化
全面重塑绿色信贷风险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信贷审批部门授信业务操作,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建立标准化操作规范,推动审批工作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批工作质量与效率。
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审批办法,引入专业机构与专家资源,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与咨询工作,提升环境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能力。
(二)贷后管理机制强化
建立健全贷后持续跟踪监测体系,将环保风险管理深度融入日常贷后管理工作。
完善预警管理流程,对环保信息的收集、分析、核实、预警等环节实施全流程监控与评价,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风险。
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退出类客户,实施系统锁定管理,加大退出力度,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传导。
严格落实岗位分离制度,在绿色信贷管理过程中,科学设置调查、审查、决策岗位,明确各岗位权限与职责,构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贷款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贷款责任问责制,确保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责任,保障绿色信贷业务稳健运行。
4.2国内政策
4.2.1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本行紧密关注并遵循国家关于绿色金融、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业务运营合规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
一、绿色金融政策:新沂农商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绿色金融的政策号召,将绿色金融纳入整体发展战略,明确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为核心目标,致力于成为绿色金融服务的领先银行。
二、环境政策标准:新沂农商银行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节能减排举措,强化设备应急处理预案和模拟演练。
三、可持续发展标准:新沂农商银行积极学习国际和国内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业务运营和决策过程,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4.2.2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一、深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0号),以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为核心,持续强化银企沟通协作机制。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调研走访,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全面掌握企业客户绿色金融服务诉求;定期组织高规格项目推介会,搭建高效银企对接平台,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交互网络。依托该渠道,本行精准把握企业实际需求,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优势,为企业量身定制差异化、精细化的绿色金融服务方案,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二、优化金融发展战略布局,强化创新驱动与风险防控
本行严格遵循《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政策导向,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筑牢风险防控底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聚焦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本行持续丰富产品体系,推出一系列兼具便利性与精准性的金融产品,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及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同时,积极投身绿色金融实践活动,主动将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深度融入信用管理体系,创新探索将企业绿色绩效纳入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等核心环节,构建起更为科学、全面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为绿色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严格执行绿色金融标准,规范开展融资主体认定
本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最新年度绿色融资企业(项目)认定评价工作。在认定过程中,坚持严谨、规范、公正的原则,通过三方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审,确保认定结果真实反映企业(项目)绿色属性,为绿色金融资源精准配置提供可靠依据。
四、健全环境政策执行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本行高度重视金融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政策标准,统一核算原则、规范统计口径、优化测算方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将环境政策要求嵌入业务操作各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问责,切实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有效落地实施,不断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3国际标准
新沂农商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采纳多项国际公约、框架和倡议:
1)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简称SDGs)是联合国在2015年9月25日举行的可持续发展峰会上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提出的17个全球发展目标,旨在从2015年到2030年间以综合方式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推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2021):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2021)是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可持续发展报告领域的重要指导框架。它为组织提供了一套全面、系统化的报告指南,帮助其透明地展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表现。
第五章环境管理
5.1气候风险管理
5.1.1气候变化相关风险
1)短期环境风险、机遇:物理风险如极端天气事件导致的资产损失,转型风险如国际供应链中断。本行将通过环境风险量化分析,将企业受环境相关政策、自身环评情况等因素纳入企业内部信用评级变动考量,评估不同情景下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程度。在信贷业务中,加强对客户环保依法合规情况的调查,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对存在环保问题的客户进行预警提示,并采取有针对性地控制或缓释措施。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限制准入“两高一剩”或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对存量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客户坚决退出。
2)中期环境风险、机遇:物理风险如水资源和食物安全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转型风险如欧盟碳关税征收、碳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本行优先支持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七大绿色产业,同时加大对传统行业节能降碳减排活动的资金支持,快速响应绿色融资主体和转型融资主体的可持续发展融资需求。
3)长期环境风险、机遇: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持续高温等,影响公司运营和资产价值。本行设定碳中和远景目标,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绿色金融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推动本行自身运营的绿色低碳转型,如建设零碳银行网点、绿色数据中心、百分百绿色电力消费等,持续降低本行自身运营的环境影响,提升投融资的环境效益。
5.1.2可获得的气候变化相关机遇
1)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本行建立全面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环节,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强化内部风险控制:本行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加强环境风险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实施风险敞口管理制度,开展信贷政策指引情况跟踪审计。
3)建立应急预案:本行建立专职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和处置。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环境风险。
4)加强沟通与协作:本行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环保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环境风险挑战。
5)定期演练和培训:本行定期组织环境风险主题培训活动,提升全体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意识和防控应对能力。
5.2环境相关实质性议题
5.2.1识别机制
(1)利益相关方调查:本行通过在线问卷调查、线下座谈会等活动方式收集股东、客户、监管机构、社区、管理层与员工、债权人、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识别其关注的环境相关重大议题。
(2)市场与环境分析:本行定期分析市场和行业趋势,关注环境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化,以及市场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变化。
(3)内部审查:本行通过内部审查和主题讨论,结合银行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环境风险状况,及时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点和市场机遇。
5.2.2评估方法
(1)环境影响评估:本行对投融资项目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包括直接环境影响和间接环境影响,以及长期和短期的环境影响。
(2)风险与收益分析:本行在投融资决策过程中,进行环境风险与收益的综合分析,确保气候投融资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优先级排序:本行根据环境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各项议题进行优先级排序,确保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5.2.3管理方针
(1)承诺与目标:本行承诺在绿色金融领域持续努力积极应对环境风险挑战,逐步设定明确的绿色发展目标,包括不限于自身经营碳减排目标、投融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绿色资产碳减排和环境效益目标等。
(2)透明与沟通:本行通过环境信息披露报告、ESG报告、年度报告、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向利益相关方披露环境风险管理情况和转型成效,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信息透明度,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和期望。
(3)持续改进:建立利益相关方环境议题持续改进机制,不断优化本行环境风险管理流程和改进措施,提升整体环境绩效。与利益相关各方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 自身经营的环境影响
6.1自身经营的能源和资源消耗
6.1.1直接能源消耗的化石燃料
报告年度内本行自身经营的直接能源消耗的化石燃料情况如下:营业办公(含固定源、移动源)天然气 0.234 万Nm3(万立方米)、无烟煤消耗 0 t(吨)、汽油消耗 72 t(吨)、柴油 0 t(吨)。
6.1.2间接能源消耗的电力、热力
报告年度内本行自身经营的间接能源消耗的电力、热力情况如下:营业办公消耗的外部输入电力 2310 MWh(兆瓦时),营业办公消耗的外部输入热、冷或蒸汽 0 GJ(吉焦)。
6.1.3价值链消耗的能源和资源
报告年度内本行自身经营的价值链碳排放(范围三(不含投资))。
自身经营价值链碳排放(范围三)
按范围分 | 能源资源及地区分 | 活动水平 | 单位 | ||
价值链碳排放量(范围三(不含投资)) | 购买商品与服务 | 水 | 12200.00000 | 吨 | |
纸张(普通A4打印纸) | 258.00000 | 万张 | |||
员工食堂就餐 | 人数(人均法) | 545.00000 | 人·年 | ||
上游运输和配送 | 外包班车 | 汽油小客车 | 0.00000 | 人·千米 | |
柴油小客车 | 0.00000 | 人·千米 | |||
押解车辆 | 轻型货车 | 17280.00000 | 吨·千米 | ||
运营中产生的废物 | 废弃物处置 | 其他垃圾 | 33.25000 | 吨 | |
厨余垃圾 | 31.25000 | 吨 | |||
差旅 | 员工差旅出行 | 乘坐飞机 | 8200.00000 | 人·千米 | |
乘坐高铁 | 96000.00000 | 人·千米 | |||
乘坐出租车 | 0.00000 | 人·千米 | |||
员工差旅住宿 | 500.00000 | 晚·房间 | |||
员工通勤 | 公交车 | 37500.00000 | 人·千米 | ||
地铁 | 0.00000 | 人·千米 | |||
私家车(燃油) | 937500.00000 | 人·千米 | |||
私家车(电动) | 562500.00000 | 人·千米 |
6.2自身经营的碳排放
6.2.1范围一:经营活动的直接碳排放
报告年度内本行自身经营活动的直接碳排放总量为 215.67 tCO2e(吨二氧化碳当量,下同)。
6.2.2范围二:经营活动的间接碳排放
报告年度内本行自身经营活动的间接碳排放总量为 1297.53 tCO2e,排放源主要来自于本行营业办公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热、冷或蒸汽。
6.2.3范围三:经营活动的价值链碳排放
本行自身经营的价值链碳排放(范围三(不含投资))为 510.17364 tCO2e。其中,购买商品与服务产生的碳排放 432.71248 tCO2e,上游运输和配送产生的碳排放 1.43424 tCO2e,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产生的碳排放 11.88232 tCO2e,差旅产生的碳排放 15.0946 tCO2e,员工通勤产生的碳排放 49.05 tCO2e。
6.2.4经营活动碳排放强度
本行自身经营碳排放总量(不含范围三)为 1513.20 tCO2e,人均碳排放为 2.77651 tCO2e/人,单位面积碳排放为 0.11915 tCO2e/平方米。
经营活动碳排放(范围一+范围二)
核算要素 | 核算细项 | 数量对应单位 | 2024年 | ||||
数量 | 人均数量* | 碳排放(tCO2e) | 人均碳排放(tCO2e/人) | 单位面积碳排放(tCO2e/平方米) | |||
全年平均员工总人数 | 人 | 545 | / | / | 2.77651 | / | |
全年平均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12700 | / | / | / | 0.11915 | |
能源直接及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一+范围二) | tCO2e | 1513.2 | / | / | / | / | |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一) | tCO2e | 215.67 | / | / | / | / | |
营业办公(含固定源、移动源)和采暖(制冷)设备消耗的化石能源 | 无烟煤 | t | 0 | 0 | 0 | / | / |
柴油 | t | 0 | 0 | 0 | / | / | |
汽油 | t | 72 | 0.13211 | 210.6 | / | / | |
天然气 | 万Nm3 | 0.234 | 0.00043 | 5.07 | / | / | |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二) | tCO2e | 1297.53 | / | / | / | / | |
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热、冷或蒸汽 | 电力 | MWh | 2310 | 4.23853 | 1297.53 | / | / |
热力 | GJ | 0 | 0 | 0 | / | / |
经营活动碳排放(范围三)
核算要素 | 核算细项 | 2024年 | ||
碳排放量(tCO2e) | 人均碳排放量(tCO2e/人) | 单位面积碳排放量(tCO2e/平方米) | ||
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三(不含投资)) | 510.17364 | 0.9361 | 0.04017 | |
上游排放 | 3.1购买商品与服务 | 432.71248 | / | / |
3.2资本商品 | / | / | / | |
3.3范围一、二中未包含的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 | / | / | / | |
3.4上游运输和配送 | 1.43424 | / | / | |
3.5运营中产生的废物 | 11.88232 | / | / | |
3.6差旅 | 15.0946 | / | / | |
3.7员工通勤 | 49.05 | / | / | |
3.8上游租赁资产 | / | / | / | |
下游排放 | 3.9下游运输和配送 | / | / | / |
3.10售出产品的加工 | / | / | / | |
3.11售出产品的使用 | / | / | / | |
3.12售出产品的报废处理 | / | / | / | |
3.13下游租赁资产 | / | / | / | |
3.14特许经营权 | / | / | / |
第七章 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
7.1贷款资产
报告年度内本行应纳入投融资活动碳排放核算的贷款企业和项目共计 211 个,实际核算 211 个,核算户数比例为 100 %。
经核算,报告年度内本行投融资活动中贷款资产碳排放合计为 4359.56804 tCO2e,其中项目贷款产生的碳排放 132.93189 tCO2e,非项目贷款产生的碳排放 4226.63615 tCO2e。
贷款资产碳排放
资产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 |
项目贷款 | 投融资碳排放量 | tCO2e | 132.93189 |
纳入碳排放核算的贷款月均融资余额 | 万元 | 482.53399 | |
投融资碳排放强度* | tCO2e/万元 | 0.27549 | |
非项目贷款 | 投融资碳排放量 | tCO2e | 4226.63615 |
纳入碳排放核算的贷款月均融资余额 | 万元 | 16061.67454 | |
投融资碳排放强度* | tCO2e/万元 | 0.26315 | |
合计(贷款资产) | 投融资碳排放量 | tCO2e | 4359.56804 |
纳入碳排放核算的贷款月均融资余额 | 万元 | 16544.20853 | |
投融资碳排放强度* | tCO2e/万元 | 0.26351 |
7.2债券资产
本行2024年度无债券资产碳排放基础数据。
7.3投融资(总计)
报告年度内本行贷款资产产生的碳排放 4359.56804 tCO2e,碳排放强度为 0.26351tCO2e/万元;债券资产产生的碳排放 / tCO2e,碳排放强度为 / tCO2e/万元;投融资活动总碳排放量 4359.56804 tCO2e,碳排放强度为 0.26351 tCO2e/万元。
投融资(贷款+债券)碳排放
资产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 |
贷款资产 | 投融资碳排放量 | tCO2e | 4359.56804 |
纳入碳排放核算的贷款月均融资余额 | 万元 | 16544.20853 | |
投融资碳排放强度* | tCO2e/万元 | 0.26351 | |
债券资产 | 投融资碳排放量 | tCO2e | / |
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债券投资账面价值 | 万元 | / | |
投融资碳排放强度* | tCO2e/万元 | / | |
合计 | 投融资碳排放量 | tCO2e | 4359.56804 |
纳入碳排放核算的贷款月均融资余额及债券投资账面价值总和 | 万元 | 16544.20853 | |
投融资碳排放强度* | tCO2e/万元 | 0.26351 |
7.4高碳行业
报告年度内本行实际核算的八大高碳行业投融资碳排放合计为 353.04018 tCO2e。其中,电力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0 tCO2e,钢铁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3.85656 tCO2e,建材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30.64074 tCO2e,石化行业产生的碳排放0 tCO2e,化工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318.54288 tCO2e,有色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0 tCO2e,造纸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0 tCO2e,民航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0 tCO2e。
投融资(八大高碳行业)碳排放
八大高碳行业 | 贷款月均融资余额(万元) | 贷款碳排放量(tCO2e) | 碳排放强度 (tCO2e/万元) |
电力 | 0 | 0 | 0 |
钢铁 | 133.68348 | 3.85656 | 0.02885 |
建材 | 108.65347 | 30.64074 | 0.282 |
石化 | 0 | 0 | 0 |
化工 | 1005.7353 | 318.54288 | 0.31673 |
有色 | 0 | 0 | 0 |
造纸 | 0 | 0 | 0 |
航空 | 0 | 0 | 0 |
总计 | 1248.07225 | 353.04018 | 0.28287 |
7.5行业门类
报告年度内本行投融资活动碳排放按行业门类构成分析,占比前三的行业依次为: C.制造业 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2997.35537 tCO2e, K.房地产业 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284.3905 tCO2e,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221.29756 tCO2e。
投融资(行业门类)碳排放
行业门类 | 贷款月均融资余额及债券投资账面价值总和(万元) | 贷款及债券投资碳排放量(tCO2e) | 碳排放强度 (tCO2e/万元) |
A.农、林、牧、渔业 | 712.65162 | 37.6772 | 0.05287 |
B.采矿业 | 0 | 0 | 0 |
C.制造业 | 6374.53981 | 2997.35537 | 0.47021 |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82.15245 | 105.77543 | 1.28755 |
E.建筑业 | 1603.65381 | 138.37549 | 0.08629 |
F.批发和零售业 | 3860.68396 | 109.85435 | 0.02845 |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1.20879 | 25.07069 | 0.60838 |
H.住宿和餐饮业 | 623.1166 | 166.07621 | 0.26653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 | 0 | 0 |
J.金融业 | 0 | 0 | 0 |
K.房地产业 | 592.89633 | 284.3905 | 0.47966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22.88005 | 221.29756 | 0.42323 |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7.09677 | 13.91378 | 0.15975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83.02865 | 161.50764 | 0.27701 |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0 | 0 | 0 |
P.教育 | 78.2967 | 0.77102 | 0.00985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1382.00299 | 97.5028 | 0.07055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0 | 0 | 0 |
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0 | 0 | 0 |
T.国际组织 | 0 | 0 | 0 |
总计 | 16544.20853 | 4359.56804 | 0.26351 |
第八章 绿色资产的节能减排
8.1绿色贷款(项目业务)
报告年度内本行未收集到绿色贷款(项目业务)基础数据。
8.2绿色产业
2024年本行持续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在清洁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方面均有贷款投放。截至2024年12月末,绿色产业余额(人行2019版本口径)如下:
绿色产业余额(单位:万元)
按贷款用途划分 | 2024年末余额 |
1.节能环保产业 | 7299 |
2.清洁生产产业 | 10560 |
3.清洁能源产业 | 0 |
4.生态环境产业 | 999 |
5.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 0 |
6.绿色服务 | 0 |
合计 | 18858 |
8.3绿色债券
报告年度内本行未收集到绿色债券环境效益基础数据。
8.4重大绿色项目环境效益
报告期期末本行无贷款余额或持有债券余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绿色项目。
第九章创新及研究
(一)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服务便捷质效
顺应金融行业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我行深度贯彻“数据驱动、科技引领”发展战略,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工具,依托互联网平台载体,强化信息科技资源深度挖掘与整合应用,灵活响应市场需求,主动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全力推进线上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功构建起线下与线上服务无缝衔接、协同联动的金融服务生态,有效提升经营管理质效与服务水平。
下一阶段,我行将持续深化科技赋能,重点提升绿色金融服务便捷性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其一,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构建绿色业务智能标记与数据实时采集体系,实现绿色业务全流程数据精准追踪;其二,全面推进绿色业务识别、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等核心业务流程的线上化改造,同步搭建智能化报表生成系统,实现各类绿色金融报表自动化、标准化生成,大幅提升业务处理效率与数据准确性;其三,积极引入权威外部大数据资源,通过科学构建评估算法与风险模型,对客户和项目开展全面、客观的绿色评级,并将评级结果深度融入风险策略制定与定价机制优化工作中,为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与技术支撑。
(二)健全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透明度
我行高度重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将其作为践行社会责任、提升信息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专设环境信息披露板块,系统、全面地展示我行在环境相关产品与服务创新领域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成果,具体涵盖绿色银行建设、绿色金融业务拓展、绿色运营模式创新等重点内容。
此外,在监管部门的专业指导下,我行持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每季度,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调查统计科的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过程严谨、评价结果真实可靠;每半年,及时、准确地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报送绿色信贷工作情况表,全面、详实披露绿色信贷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监督,切实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
第十章数据质量管理
10.1数据梳理、校验及保护
本行在金融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中制定了完善的数据收集、校验、管理流程,并有效保障了相关数据安全和数据主体权益。具体如下:
10.1.1数据收集
1)制度保障: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制定了本行绿色统计制度,详细规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认定流程、标识指标及数据统计的具体方法,确保绿色资产数据收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组织保障:为保障金融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顺利开展,本行成立了由多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组成的专项工作组,专门负责本行金融碳核算(自身经营碳排放、投融资碳排放、绿色资产碳减排)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3)能力建设:为解决本行在金融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专业经验不足和专家团队薄弱难题,我们聘请了专业第三方咨询机构,辅导本行工作组设计了完整的可行性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流程、操作手册、数据收集表和报告模板等文件,并采购和部署了本行金融碳核算系统数字化工具。
基于以上制度、组织、能力保障,通过本行内部统计系统和外部客户数据收集,实现了环境信息披露所需数据的全面、准确和及时统计。
10.1.2数据校验
本行建立了严格的数据校验流程,通过交叉核对、内部评审及外部审验多种方式对数据进行多维度校验,确保数据可追溯、可验证、可核查。
首先,所有原始数据收集和填报交叉核对机制,支行核对专员对客户经理收集和填报的《客户清单》、投融资碳排放、绿色资产碳减排初始数据逐个核对,本行核对专员对支行收集和填报的自身经营碳排放、投融资清单、碳减排清单,通过金融碳核算系统数据核验工具对数据进行自动化校验;
其次,本行专家依据评审规则和统计数据,对金融碳核算系统最终计算结果和各类碳报表进行内部评审;
最后,第三方机构依据《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和《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参考行业内金融碳核算最佳实践经验做外部审验,对关键数据进行严格比对识别并纠正潜在偏差。
10.1.3数据安全
1)安全体系:本行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从体系上确保金融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数据在收集、处理、存储及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2)访问控制:实施严格的数据访问控制策略,仅授权相关人员访问相关数据,防止环境信息披露数据泄露。
3)加密技术:对敏感数据采用加密技术处理,确保环境信息披露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
4)备份恢复: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定期对环境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10.1.4数据主体权益
1)同意授权方面:在收集企业经营数据和环境信息时,确保获得数据主体的书面同意和数据授权。
2)最小化方面:遵循收集数据最小化原则避免过度收集,仅收集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必需数据。
3)知情权方面:明确告知数据主体其数据将被如何使用和安全保护措施,保障数据主体充分知情。
10.2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本行在金融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中采用的核算原则、统计口径、测算方法均符合《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政策标准,并采取了一系列数据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10.2.1遵循原则
1)真实性原则。本行已客观、准确、完整地向监管部门和利益相关各方披露环境相关信息,引用的数据、资料均注明来源,并对要求披露但无法准确披露的信息已作出解释说明。
2)及时性原则。本行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工作已于2025年06月完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定量数据和定性内容信息完整,截至报告期本行和本行的关联机构未发生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事件。
3)一致性原则。本行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的测算口径和方法严格与《指引》保持一致。
4)连贯性原则。本行从首个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年度开始,将在环境信息披露的统计核算标准、边界、方法和内容方面始终保持连贯性,如因某些原因发生改变的情况,将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5)依法性原则。本行承诺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合法合规,披露渠道符合政策标准,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2.2统计口径
1)自身经营的碳排放信息:范围一经营活动直接碳排放,包括本行自有交通运输工具和采暖(制冷)设备直接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等;范围二经营活动间接碳排放,包括本行营业、办公所外购的电力和热力服务间接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等;范围三经营活动价值链碳排放,包括购买商品与服务、上游运输和配送、运营中产生的废物,差旅、员工通勤等机构经营活动价值链上游产生的碳排放。
2)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信息:项目融资将正式运营超过30天的融资项目全部纳入碳排放统计核算披露范围。非项目融资纳入报告期期末贷款余额大于零的制造业企业和报告期期末贷款余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制造业企业。
3)绿色资产的碳减排信息:纳入绿色信贷(项目业务)的碳减排信息和报告期期末持有的绿色债券的碳减排信息这两类。绿色信贷(非项目业务)鉴于目前缺乏有效的企业碳减排核算方法,本次不单独核算披露绿色信贷(非项目业务)的碳减排信息。
10.2.3测算方法
本行部署了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金融碳核算系统,本次金融碳核算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相关国家标准及指南确定核算边界与方法,识别排放源,收集活动水平数据,选择或测算排放因子,计算与汇总自身经营碳排放量、投融资碳排放量或碳减排量。
1)自身经营的碳排放测算方法:本行自身经营范围一直接碳排放和范围二间接碳排放,测算方法采用《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活动水平通过实际监测获得实景数据,关键的电力排放因子采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本行自身经营范围三价值链碳排放测算方法采用国际通行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Protocol)《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活动水平包括购买商品与服务、上游运输和配送、运营中产生的废物,差旅、员工通勤数据通过实际监测和合理估算获取,价值链排放因子采用《中国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系数集(2022)》。本行总行、各分支机构均单独核算自身经营碳排放,生成独立《碳排放报告》,并且报告生成后活动水平数据被锁定不可篡改,确保数据可追溯、可验证、可核查。
2)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测算方法:本行投融资碳排放测算按项目融资、非项目融资和债券投资分别计算每一个融资主体报告期碳排放(范围一+二),再通过归因因子折算本行投融资对应份额,然后分别汇总。投融资主体如已有《碳核查报告》《碳排放报告》或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节能报告碳排放数据的,直接采用该碳排放数据计算;如无直接碳排放数据来源,则测算方法采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和国家发改委24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范围一+二活动水平通过企业客户实际监测获得实景数据,化石燃料排放因子采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缺省值和工业过程排放因子缺省值,电力排放因子采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每家投融资企业和项目均单独核算碳排放,生成独立《碳排放报告》,并且报告生成后活动水平锁定不可篡改,确保数据可追溯、可验证、可核查。
3)绿色资产的碳减排测算方法:先收集每一个绿色项目和绿色债券报告期碳减排数据,再通过归因因子折算本行绿色资产对应份额,然后分别汇总。绿色项目和绿色债券类型属于相关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排放单位及纳入碳排放交易的单位的,本行收集《项目碳减排报告》或可研报告、环评报告、节能报告中数据,并按照评估报告的结果汇总计算其碳减排数据。对于其他类型,本行要求融资主体提供符合相关标准、技术指南及方法学等要求的碳减排评估数据。
4)归因因子测算方法:项目业务归因因子,本行根据对项目的投资额(报告期)与项目总投资(报告期)的比例分摊折算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非项目业务和债券投资归因因子,依据对融资主体的融资额(报告期)与融资主体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的比例分摊折算对应的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
10.2.4数据质量保障措施
1)环境相关数据质量的梳理和校验:定期进行数据质量评估,包括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使用自动化工具进行数据清洗和校验,减少人工错误;建立数据质量标准,并确保所有收集和处理的数据都符合标准。
2)提升基础数据质量:对数据来源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开展数据质量培训,增强员工的数据意识和处理能力;实施数据治理策略,确保数据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3)保证数据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建立数据更新和披露的定时机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在披露前对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校验,确保准确性;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实时数据处理和可视化工具,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
4)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的数据安全事件或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数据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与相关的法律、技术和业务团队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确保在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